男白嫖援交女2次 反辯遭對方仙人跳

▲一名男子白嫖援交女2次,對方提告,他辯稱遭對方仙人跳。(圖/示意圖,東森新聞)

社會中心/嘉義報導

嘉義市一名從事援交的伍姓女子,3年前遭陳姓男子「白嫖」,事後她將對方的來電顯示設定為「變態」;之後陳男再來電邀約,伍女安排友人趁對方在洗澡時闖入房間,友人說「你性侵我女友!」事後要求10萬元和解。陳男事後認為自己遭仙人跳對兩人提告,但法院採信伍女和友人說法,依偽證罪判陳男5月徒刑。

法院判決指出,32歲的陳男在2004年,於網路聊天室看見伍女刊登的援交訊息,約對方碰面後卻拿出假證件佯稱是警察,伍女擔心遭移送法辦,被迫幫對方口愛和性侵;2007年陳男又在網路上看到伍女的援交訊息而再度邀約,他又佯稱是警察,還說出3年前逮捕伍女的過程,她才認出陳男;陳男又佯稱法辦再性侵對方得逞,事後女方將陳男的來電顯示設定為「變態」。

2010年陳男又發現伍女援交訊息,再度去電相約,女方一看到來電,先是藉故推辭,但陳男不斷要求,伍女想起2次遭騙的經驗,決定給對方教訓,與劉姓男友人討論後,伍女和陳男相約在一處賓館內,趁陳男在洗澡時,劉男順勢闖入,並對他說「你性侵我女友」,便要求對方支付10萬元遮羞費。

陳男害怕便先向友人借了10萬元,和伍女、劉男達成和解,但脫身之後便報警處理;警方將伍女和劉男依強盜罪移送,法院是依共同剝奪他人行動自由而判處他們各6月和7月徒刑;2人事後也向檢方告發陳男涉嫌偽證罪。

陳男矢口否認性侵伍女,堅稱是遭對方仙人跳才被迫付10萬元脫身;但法院查出他先前並未說出白嫖伍女2次的經歷,因此依偽證罪判處他5個月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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