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
秦,周之諸侯也。嬴姓趙氏,周武王以其先非子善養馬,封於秦,以爲附庸。平王元年,遷洛邑,以秦襄公有護王之功,建諸侯,據故宗周地。
秦德公元年都雍,至秦獻公二年遷櫟陽,居雍凡三百年,故城遺跡尚存。
其勢不及晉、楚。至秦孝公用商鞅變法。其子秦惠文王僭王號、滅蜀,遂成大國。山東諸國欲合縱弱秦,爲秦張儀連橫所解。秦莊襄王間滅周,秦王政二十六年盡滅六國,一統天下。車同軌,書同文,行同輪,混同天下之習,定於一尊,以傳萬世。然,役民以建,苦民尤甚,民乃欲反。又十二年,始皇崩,傳位胡亥,受制趙高,朝政紊亂、民變四起。越三年,子嬰繼立,亡於劉項。起襄公元年甲子,迄二世三年甲午,歷二十七世,三十二君。凡五百七十一年。[一]
政
[纂]政制
[纂]秦制,以三公九卿主事。商鞅奠基而李斯開之。皇帝為尊,制誥調度,悉奉其意,而公卿參政事。丞相宰輔,位冠三公。御史大夫監察百官,太尉掌軍政,共翼輔相。九卿以衛尉護宮、郎中令掌警衛、太僕掌宮中車馬、廷尉掌法、典客掌交、奉常掌宗廟禮儀、宗正掌皇室內事、少府掌稅與造、治粟內史掌財、內史掌都與關中、將作少府掌宮室興建。
律法
[纂]秦重法家,刑罰整全。然殘而暴,致「奸邪並生,赭衣塞路,囹圄成市,天下愁怨,潰而叛之。」[二]。罰有死刑、肉刑、笞刑、徒刑、遷刑、耐刑、罰金、贖刑、連坐、貶官、誶刑。死刑有九,梟首、棄市、斬、車裂、磔、戮、定殺、生埋、絞也。肉刑有四,黥刑、劓刑、刖刑、宮刑也。徒刑有八,城旦舂者男修城而女舂米、鬼薪者男砍柴、白粲者女擇米祭廟、司寇者疆役、罰作復作者男戍疆而女勞於官府、侯者禦敵、下吏者官吏服役、隸臣妾者成官奴也。
秦制「五家為伍,十家為什」,相互監察,設長以治。
秦世系
[纂]周孝王封非子於秦邑,復嬴祀,號秦嬴
秦襄公 始爲諸侯
秦德公 遷雍
秦景公石 僭天子葬儀
秦惠公 與孔子同時
秦內亂,伍封平之,立嬴利
持節降沛公,秦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