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仇維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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仇维祯(1577年—1652年),羽王,號庸足山東益都縣人。明朝政治人物。

三十五岁中万历四十年壬子科举人,萬曆四十七年(1619年)己未科進士,未任官,因父喪歸家。服阕後授中书舍人,陞任禮科给事中。崇禎帝即位,历户科、刑科给事中,升兵科都给事中。崇祯三年,参与主持福建乡试,四年辛未(1631年)又因任顺天府武举同考官,有權相以關節相托,以不從拂其意,贬浙江盐运司知事,后迁滁州知州。崇祯六年,入为行人司司副,七年任太僕寺丞、尚宝司丞,升尚宝司少卿、順天府丞,以兵部侍郎出鎮通州,歷任三年,兵民安堵,威惠并著。再升南京户部尚书。崇祯十三年,转南京兵部尚书,以母喪去職。明亡后,募乡兵千余人,以维持地方。顺治帝将他召到北京,赐貂裘,以原官致仕。順治九年去世,年七十六。

六子:仇慰祖、仇兆昌、仇彭龄、仇彭寿、仇彭年、仇彭祀。

參考文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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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高珩《兵部尚书庸足仇公墓表》
官衔
暫時中止
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:
范景文
明朝通州巡撫
1636年-1639年
重新建立
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:
王鰲永
前任:
錢春
南京戶部尚書
1639年-1640年
繼任:
張慎言
前任:
李邦華
南京兵部尚書
1640年-1641年
繼任:
余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