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教育局
外观
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| |
主要领导 | |
市委教育工委书记、局长 | 郑秀玉 |
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| 杨平 |
副局长 4 | 赵立、 王汝津、 邱成瑜、 钟义应 |
纪检监察组长 | 刘鹏 |
二级巡视员 | 关苏 |
主任督学 | 蔡茂洲 |
机构概况 | |
上级机构 | 深圳市人民政府 |
机构类型 | 深圳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|
行政级别 | 副地厅级 |
本级中共组织 |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教育局党组 |
本级纪检监察机构 | 深圳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 |
联络方式 | |
总部 | |
实际地址 |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二层 |
對外官網 | szeb.sz.gov.cn/ |
深圳市教育局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主管教育的组成部门[1]。
职责
[编辑]根据《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>的通知》(深发〔2009〕9号),设立深圳市教育局(简称市教育局),为市政府工作部门[1]。具体职责如下:
- 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教育方面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、规章和政策,拟定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- 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;承担综合管理学前教育、义务教育、普通高中教育、职业教育、成人教育、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职责;促进民办教育发展;指导学校规范办学管理、实行教育教学改革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。
- 指导协调学校设置;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教育招生计划,管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;负责高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、助学贷款管理及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。
- 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,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,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;负责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;负责外籍教师引进工作。
- 承担教育经费管理职责;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、教育拨款、教育基建投资、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;指导检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。
- 承担指导监督学校安全管理责任;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;指导各类学校德育、法制教育、国防教育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;配合普通话推广和文字规范工作。
- 负责规划、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。指导和协调学校电化教育、教育技术装备等设施建设;参与协调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工作。
- 指导各类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工作;规划、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科研、科普工作;开展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。
- 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机构设置
[编辑]内设机构
[编辑]- 工委办公室
- 办公室
- 机关党委(人事处)
- 政策法规处
- 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
- 高等教育处(中外合作办学处)
- 基础教育处
-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
- 职业与终身教育处
- 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
- 学前教育处
-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
- 学校安全管理处
- 教育督导处(市政府教育督导室)
直属机构
[编辑]-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
- 深圳大学城管理服务中心
-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(深圳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、深圳市教师发展中心)
- 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(深圳市教育装备中心)
- 深圳市教育事务综合保障中心
-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(深圳市科技图书馆)
市属中小学校
[编辑]参考资料
[编辑]- ^ 1.0 1.1 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-机构概况. szeb.sz.gov.cn. [2021-02-24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-07-30)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