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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有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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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有恒
大明湖广布政使司左参政
籍貫直隶淮安府山阳县民籍
字號字貞甫,號筠亭,又號慎齋
出生三月初一日
逝世卒年不詳
配偶聘倪氏,娶张氏
出身
  • 正德十四年己卯科舉人
  •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

胡有恒(1490年—?年),字貞甫,号筠亭,又号慎斋,直隶淮安府山陽縣人,明朝政治人物。

生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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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《礼记》,行一,由國子生中式己卯科(1519年)應天府鄉試第九十五名舉人,年三十四歲中式嘉靖二年(1523年)癸未科會試第二百十一名,第二甲第三十六名進士[1][2]。授南京户部主事,历升员外、郎中,出为福州府知府。调處州府,升浙江按察司温處道副使,嘉靖十九年(1540年)三月升湖广布政司左参政。

家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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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祖胡銘。祖父胡祐。父胡淮。母鄒氏。慈侍下。弟有容、有执、有为[3]

参考资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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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^ (明)张朝瑞. 《皇明贡举考》卷五. 《续修四库全书》史部第828册. 
  2. ^ 鲁小俊,江俊伟著. 贡举志五种 上. 武汉:武汉大学出版社. 2009. ISBN 978-7-307-07043-1. 
  3. ^ 龚延明主编.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. 宁波: 宁波出版社. 2016. ISBN 978-7-5526-2320-8. 《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.登科錄》之《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