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近代大学建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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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北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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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北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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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东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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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南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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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南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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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北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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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
- 本表所指近代按1840-1949年。
- 本表所指大学为根据中华民国国民政府1929年公布的《大学组织法》,在文、法、商、理、工、醫、農、师范(教育)八个学院中至少具有三者、且有理学院(或有农、工、医学院各一个)的高等院校,不含设有两个学院及以下(如金陵女子文理学院、华南女子文理学院、协和医学院)、大学组织法颁布之前已关闭(如德华大学)或称为大学但不含学院建置的教育机构(如华中雪枫大学)。
- 本表所指建筑为按照教育用途新建的建筑,含发展为大学后仍沿用的旧式书院、新式学堂,但不含原有其它用途,后临时改作教育用途的建筑(如湄潭浙江大学旧址、汀州厦门大学旧址、城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旧址)。
- 北平师范大学与北平女子师范大学(《大学组织法》颁布后名为北平大学女子师范学院)合并为新的北平师范大学,包含原京师优级师范学堂和原京师女子师范学堂两处校址,以前者为正源。
- 标注 国 者全部或部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标注 省 者全部或部分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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