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秀琴
官秀琴(1954年—2006年8月),人称官姐,是台湾性工作者权利运动的重要人物之一,曾任台北市公娼自救会会长。1997年9月,台北市政府废除公娼制度;官秀琴为了保持公娼合法,进行了多达500场的大小抗争,包括游说台北市议会和对抗当年废娼最力的台北市长陈水扁。2006年8月1日官秀琴失踪,尸体于8月3日在基隆海边被发现,疑似为投海自杀,具体死亡日期不详。
事迹
[编辑]- 在1997年官秀琴与妓权团体为废娼政策所进行的抗争里,包括了体制内与体制外的做法。体制内的部分有诉愿、行政诉讼及成功游说台北市议会做出缓冲两年废娼的决定。但因为当时的台北市长陈水扁拒不执行台北市议会决议,官秀琴与妓权团体又继续进行体制外的街头活动向社会大众发声。
- 值得注意的是:由于社会对娼妓的成见使然,在许许多多的抗争活动中不免遭受到民众如吐口水等恶意的对待,因此比起一般街头运动更为辛苦。也因为社会对娼妓的污名化,当时许多公娼都是戴着帽子、以遮掩住脸孔的模样出来抗争。而官秀琴算是其中特别不同的一位,她并不因为自己的职业受人轻视就遮掩自己,反而大方地为她的公娼姐妹们站出来说话;尽管她自己出身寒微,又几乎没有受过什么教育,但在相关座谈会上,即便要面对许多高学历的专家学者,她依然慷慨陈词、不为所惧。
- 2006年7月23日,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到民主进步党全国党员代表大会,抗议立法委员王幸男及林重谟都把党内派系比喻为公娼,尤其抗议王幸男在全代会说解散派系就像废公娼一样;官秀琴高喊“公娼比民进党下流政客高贵一千倍,公娼比废娼的陈水扁高贵一万倍”,要求民进党道歉[1][2];民进党中央党部派代表道歉,被公娼骂:“以你们的派系来比公娼,我呸!”[3]
去世
[编辑]2006年8月,官秀琴女士疑似投海自杀,尸体在基隆海边被发现。不同的报道说她是因财务问题自杀,而警方认为她是厌世自杀[4]。
长期以来对她相当熟悉的妓权团体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,对她的死因有详尽的剖析:
就在官姐一手扶持家庭经济、一边费力交际经营私娼馆、一面开始陷入每天都要缴利息焦头烂额的还债时,七月底,报马仔再度传来消息:“中央拼治安要抓色情,台北市又有暑期加强取缔色情专案,你们到九月底都最好不要开”;“取缔色情,不能开店”,无异是压倒她的最后一根稻草;不能开业,每天还钱庄的钱那里来。如果连强悍如她,都被扁(1997年台北市长陈水扁)的废娼、苏(2006年行政院长苏贞昌)的拼治安与马(2006年台北市长马英九)的扫黄,逼到以死解决问题;那么她的死,当然不是个人问题,而是再度证明政策杀人![5]
对社会的冲击与意义
[编辑]在台北市政府废娼之前,台湾性产业议题一直没有浮上台面。尽管相关问题一直存在,却也未曾有人在此议题上着墨,更别说为性工作者争取权利、发起妓权运动。而废娼之时,除了前来关心的社运人士、学者之外,人称官姐的官秀琴,以性工作者的身份站出来为性产业辩护的举动,不仅具有底层弱势挑战强权的意义,更震撼了当时的社会与妇女团体,冲击她们对性产业的认识与观感。何春蕤、甯应斌、丁乃非三位学者在悼词中说道:
我们对性工作的启蒙是从官姐开始的。1997年9月,台北市政府废娼,当时串连着常德街同志被恶意临检事件,举办了一场批判都会区扫黄反性的座谈会,主题是“公娼存废”的议题,座谈的目的当然是唤醒大家的注意,也对女性主义的某种观点被用来推动废娼政策提出批判。就在这场座谈会中,我们第一次遇到了官姐,遇到了让我们这些知识分子汗颜动容的再教育机缘。[6]
官秀琴女士的死,引发了台湾社会对性产业的重新审视;就在她逝世的消息传出后不久,随即有学者为文呼吁社会各界要正视性产业的相关议题。彭渰雯、陈美华在〈停止惩罚底层性工作者〉一文中说道:
官姐之死,对我们造成很大的震撼,我们相信对于反娼女性者和当年参与决策者也应该有所警示。性交易政策牵扯的利益与价值虽然复杂,但是身为妇运者和人道主义者,应当对于一个主要目标有所共识:那就是改善弱势女性的处境。以这样的共识为基础,现在就是我们重新开启政策对话,加速修法的时刻。[7]
2006年9月,在官秀琴女士逝世的一个月后,妓权团体日日春拜会台北市政府,要求重新检讨废娼政策。市府方面承诺,年底市长马英九卸任前召开公民论坛,邀集妇女团体、立法委员、专家学者详尽讨论娼妓除罪化。 [8] [9] [10]
评价
[编辑]- 中央大学性/别研究室何春蕤、甯应斌、丁乃非:“我们一直觉得,官姐(官秀琴)已经做出了超级伟大的成就,她确实是一代名妓,不但是因为她在性工作专业化方面的表现和发展,更因为她在推动妓权运动上的重大贡献。”(〈敬悼官姐 妓权女斗士〉)
相关条目
[编辑]外部链接
[编辑]注释
[编辑]- ^ 新闻稿. 抗議 王幸男 林重謨 「派系和公娼一樣不該存在」之說 ─不要拿派系侮辱娼妓─. 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. 2006-07-23 [2015-05-03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-02-01).
- ^ 新闻稿. 政策冤魂官姐向陳水扁討公道. 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. 2006-10-06 [2015-05-03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-02-02).
- ^ 政治中心. 全代會/被派系說惹毛了 公娼:我們比扁高貴一萬倍. 东森新闻报. 2006-07-23.
- ^ 邵冰如. 妓權運動第一人 官姐自殺. 联合晚报. 2006-08-17 [2006-09-15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-09-27) (中文).
- ^ 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.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8/17新聞稿. 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. 2006年8月17日 [2006年9月18日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年9月27日).
- ^ 何春蕤、甯应斌、丁乃非. 敬悼官姐 妓權女鬥士. 中央大学性/别研究室. 2006年8月23日 [2006年9月18日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年9月27日).
- ^ 彭渰雯、陈美华. 停止懲罰底層性工作者. 台湾绿党. 2006年8月22日 [2006年9月18日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6月5日).
- ^ 杨芷茜. 開放公娼 馬英九:卸任前民意決定. 联合报. 2006年9月13日.[永久失效链接]
- ^ 台北市政府新闻处. 民國95年9月12日(星期二)台北市長新聞行程. 台北市政府新闻处. 2006年9月12日 [2006年9月18日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).
- ^ 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. 2006.9.12 日日春與馬市長會後新聞稿. 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. 2006年9月13日 [2006年9月18日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年9月28日)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