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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院院解字第3594號解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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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院院解字第3593號解釋 中華民國《司法院
院解字第3594號解釋》
司法院院解字第3595號解釋

解釋日期:民國36年9月23日
資料來源: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082 頁

因為作品司法性質,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。

  現任官史為監察委員候選人,在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既無應先辭職之規定,自無須先行辭職。